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0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643号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元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元医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元医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元医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元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元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元医药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2元,共计募集资金175,440.00万元,坐扣承销8,490.57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66,94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7.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591.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8110701013602316664 | 3,538,548.16 |
646177771 | 687,163,722.72 |
690,702,270.88 |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71.6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1.98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53.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181号)。以上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置换完毕。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说明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际余额为36,500.00万元。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本年收益 (含税) | 是否赎回 |
七天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2/9/23 | 2023/3/30 | 76.77 | 是 |
共赢智信汇率挂 钩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13225期 | 36,000.00 | 2023/1/9 | 2023/4/10 | 237.84 | 是 |
七天通知存款 | 67,000.00 | 2023/3/31 | 2023/5/5 | 201.93 | 是 |
七天通知存款 | 7,000.00 | 2023/3/31 | 2023/5/5 | 21.10 | 是 |
七天通知存款 | 36,000.00 | 2023/4/11 | 2023/5/5 | 50.40 | 是 |
七天通知存款 | 38,000.00 | 2023/5/12 | 7天到期自 动滚存 | 19.60 | 2023/12/12 赎回1,500 万元 |
191,000.00 | 607.64 |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63,591.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无[注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无 |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否 | 93,100.00 | 93,100.00 | 93,100.00 | 26,000.34 | 27,863.10 | -65,236.90 | 29.93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1] | 50,600.00 | 50,600.00 | 50,600.00 | 10,290.98 | 14,779.47 | -35,820.53 | 29.21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143,700.00 | 143,700.00 | 143,700.00 | 36,291.32 | 42,642.57 | -101,057.43 | - | - | - | |
否 | 19,891.98 | 19,891.98 | 19,891.98 | 19,891.98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163,591.98 | 163,591.98 | 163,591.98 | 36,291.32 | 62,534.55 | -101,057.43 | - | - | - | - |
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的6.91%。原拟于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区西部产业用地TZ05-0101-6100、TZ05-0101-6104地块新建研发中心,对创新药和仿
制药进行研发。考虑到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租赁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8号的房产,作为仿制药及创新药研发场地。同时,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广源
东街8号拥有自有房产,因规划调整,后续拟作为研发用途。基于前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子项目生产建设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创新药及仿制 药研发项目-仿 制药研发项目 | 38,634.10 | 38,634.10 | 5,482.97 | 9,371.15 | 24.26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创新药及仿制 药研发项目-创 新药研发项目 | 11,965.90 | 11,965.90 | 4,808.01 | 5,408.32 | 45.20 | 2025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50,600.00 | 50,600.00 | 10,290.98 | 14,779.47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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