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信托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在百瑞信托战略发展部研究员朱峻萱看来,《意见》为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提升信托行业的整体质量、加强风险防范。
“总体上来说,《意见》有利于增强市场对信托行业的信心,也为信托行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监管政策的持续优化和行业改革的深化,我国信托行业有望迎来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局面。”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全面强化监管
《意见》强调,必须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
帅国让表示:“信托行业严监管在不断升级中,行业风险防控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避免风险扩大,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
《意见》从严格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加强信托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监管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朱峻萱表示:“严格信托公司市场准入监管,有利于提升行业门槛、优化行业结构,严格实施业务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整改或退出,将推进行业减量提质,促进信托行业健康发展。加强信托公司持续监管,有助于规范公司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有助于信托公司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
“双罚”制度的落实就是监管“长牙带刺”的具体表现。2024年,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方监管局对多家信托公司或相关责任人共计开出60余张罚单,部分信托公司和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责任人“双双”被罚或警告。
防范风险是永恒主题
《意见》强调,必须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永恒主题,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加强信托公司风险预警、早期干预和风险处置,及时排查处置信托业务风险,加强风险防范和化解。
近年来,信托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多家信托公司风险化解工作迎来实质性进展。继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后,第二家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其重整计划于2024年9月份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份宣布被两家信托公司托管,加速推进风险化解工作;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权重组后,更改名称进入新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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