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崇州营销服务部等三家机构撤销的批复,同意撤销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崇州营销服务部、大邑营销服务部、彭州营销服务部。
接此批复文件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崇州营销服务部、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大邑营销服务部、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彭州营销服务部三家机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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